
生活困苦的阿麗
阿麗是透過本會之前協助的個案轉介來的。年過六旬的她獨自居住一間沒有水電的小屋,天花板的瓦片被幾年前的颱風掀起,只要一逢下雨天就會漏水,阿麗只好將床墊鋪放在房屋較沒漏水的角落裡。之所以還居住在這邊沒有搬離,是因為屋主長期不居住在台東,阿麗並不需要支付房租。
阿麗長期受疾病所苦,體重僅有28公斤,行動上也略微不便,因此很難找到工作維生。她也曾找過附近的議員協助,但一調資料後才發現阿麗有一個已成年的兒子,導致阿麗並不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。此外,她還有一年才滿65歲,也無法領取老人津貼。沒有工作收入,亦無法申請補助的阿麗,平時只能依靠地方善心人士的幫助過日子。
【協助申請法扶】
阿麗年輕時曾在台北工作,當時將小孩託付給保母照顧。因為一些事故,她在小孩尚未懂事時就已失散,至今已超過三十年毫無音訊。但由於兒子屬於她的直系親屬,因此在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時,所得會與阿麗一併計入考量,使她無法申請社會救助的資源。起初議員也有提議讓阿麗向兒子提起請求扶養的訴訟,但阿麗自認僅扶養過兒子數月,心中愧疚很深,不願如此。
經過本會法律顧問陳家偉律師的審慎考量下,我們建議阿麗提起訴訟,透過法院的公權力把兒子找出來。在訴訟中進行的過程中,雙方協調免除兒子的扶養義務。如此一來,阿麗就可以取得低收入戶的資格。
阿麗一開始仍是十分反對,但經本會人員持之不懈地溝通下,阿麗理解了我們提起訴訟並不是為了跟兒子要扶養費過生活,而是要免除對方的扶養義務,使自己可以申請政府的救助。後來,本會工作人員陪同阿麗向有關單位申請資料,向法扶基金會提出申請。
【伸出援手】
除了幫阿麗申請法扶資源之外,由於她沒有任何收入維生,本會自111年3月開始補助為期三個月,每個月3500元的生活扶助金。經本會評估認為,訴訟進行需要時間,且阿麗不具任何社會福利的資格,決定延長補助6個月至阿麗65歲為止,亦或是判決確立,阿麗可以申請社會救助。
阿麗後來對本會探視員表示感謝:「在本會接觸前,由於缺乏社福身分,難以取得各種團體的協助。很感謝厚德福田基金會願意提供援助,並一路以來耐心地陪伴她解決生活上的困難。」